12月1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理信息,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多项非法行为受四处罚。
具体而言,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因第叁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被罚款12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员庄雅兰和周忠德也受到警告。
这已是金美信消金今年第贰次被金融监管职能部门处罚。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 厦门市 分行披露的罚单显示,金美信消金因违反信用信息收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82万元。
金美信消金官方网站显示,该公司建立于2018年,注册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是原银保监会合并后第壹家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也是全国第23家获批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更是第壹家两岸合资的消费金融公司。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