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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麦斯创科技及相关人员因信息披露不及时被出具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4 16:51:1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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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12月4日发布的公告,麦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吴佳栋、吴金初、徐琴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

  此次措施的起因是麦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公司部分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而被当地相关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在2022年3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琴芳、周水英、吴佳栋、吴金初等私人作出了公开承诺,拟于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但其实并未如期完成。直到2024年12月9日,公司才补充披露公告,承诺履行期限变更至2025年12月31日。

  当时担任老总吴佳栋、吴金初及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徐琴对此事负有主要责任,因此被认定违反了相关的监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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