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理信息表显示,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多项非法被处罚,其中对公司罚款205万元人民币,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万元人民币,罚款金额总计235万元。
信息表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对该公司营销宣传存在虚构误导,催收行为不妥,贷后管理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以质价不符的收费项目调理收益分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非法行为罚款105万元人民币,对当时担任该公司消费生态链群顶级经理高翔、贷后管理部顶级经理胡雨森分别给予警告;
对该公司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的非法行为罚款50万元人民币,对当时担任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应华警告并罚款20万元人民币,对当时担任该公司财务部责任人郭涛、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郭镇德、信息技术部总监吴文辉分别给予警告;
对该公司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非法行为罚款50万元人民币,对当时担任该公司总经理黄应华取消任职资格二年,对当时担任该公司金融市场部责任人郭涛警告并罚款10万元。
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 青岛市 分行披露一则行政处理决定信息,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收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款2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6月,公示期限3年。
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显示,由海尔集团、海尔财务公司、红星 美凯龙 、绿城电商及中国有赞(原中国创新支付)5家大型公司集团共同发起建立的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是我国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后,第壹家经银保监会批准开业的全国性消费金融公司,也是我国第壹家由产业发起设立的产融结合消费金融公司。资料显示,当前该公司已构建同业拆借、股东存款、金融债、ABS、银团贷款的多元化融资体系。
2022年至2024年,海尔消费金融总资产为211.25亿元、262.67亿元、293.48亿元人民币,净营业收入17.1亿元、24.89亿元、31.68亿元人民币,净收入2.74亿元、3.65亿元、4.45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