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间,福州 达华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达华智能 ”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此次调查或与公司2024年底袒露的四大类信披问题直接相关,包含7.95亿元未披露重大合同、1.4亿元关联资金往来等历史违规事项。
公告披露,公司近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5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侦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立案侦查事项或与公司去年底披露的监察管理整改事项存在关联。2024年12月31日, 达华智能 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有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据福建证监局的上述决定书, 达华智能 存在未披露重大合同及相关财务资助事项、未披露关联交易、提前确认子公司处置收益和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正确四个方面的问题。
2021年12月2日, 达华智能 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与昆山之奇美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之奇美”)签订重大合同,合同金额约7.95亿元人民币,该合同构成向昆山之奇美提供财务资助, 达华智能 对该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进行信息披露。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福米科技转出资金1.4亿元人民币,与 达华智能 当时担任老总发生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达华智能 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达华智能 处置子公司中山德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德晟”)及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融佳”)股权,2023年未完成对青岛融佳、中山德晟控制权转移,但 达华智能 提前在2023年确认青岛融佳和中山德晟处置收益,虚增利润总额6111.63万元人民币,造成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不准确。
另外,福米科技福米产业园福美项目土建部分已于2023年6月竣工验收,但 达华智能 未及时将相关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暂停相关专项借款利息的资本化计提。福米科技已于2022年6月暂停福米产业园在建工程模组项目施工,于2023年10月签订模组项目收购合同,但 达华智能 在停工期间错将相关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计入在建工程项目。上述事项造成 达华智能 2022年虚增利润总额28.91万元人民币,2023年虚增利润总额2929.37万元人民币,造成2022年及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不准确。
对于 达华智能 上述行为,福建证监局认为,公司当时担任老总陈融圣、当时担任总裁曾忠诚、董事会秘书张高利、财务总监王景雨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监管制度。
福建证监局决定对 达华智能 采取责令改正,对陈融圣、曾忠诚、张高利、王景雨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司此前已对2012年至2024年三季度财报进行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十余个报告期财务报表。 达华智能 今年1月27日发布的调整公告称,在整改措施方面,公司承认未披露的重大合同金额为7.95亿元人民币,并表示将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同时,针对关联交易问题,公司将加强对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培训,确保准确识别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于提前确认收益的问题,公司承认虚增利润总额6112万元人民币,并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对于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正确的情景,造成2022年和2023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9万元和2929万元人民币,公司也表示将加强审计监督和培训。
相关调整对公司净收入、净资产等关键财务指标均发生重大影响。这些历史问题可能成为本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关键核查内容。
二级市场上, 达华智能 7月28日收报4.94元/股,总市值56.67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