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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介材料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多项违规 - 深圳前海君创资管被警示 - 身负限消令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21 20:29:1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7月21日,据深圳证监局官方网站公示,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朱峰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基金推介材料与基金合同约定不一样;二是向部分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相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三是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四是未留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

  深圳证监局指出,朱峰负责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七条、第贰十四条、第贰十六条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71号)第九条第壹款第(八)项的规定。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叁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朱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天眼查APP,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于2015年6月3日,曾用名为深圳前海君创安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朱峰。

  今年7月11日,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多条司法案件,案件身份为被执行人,案件进程为第壹次执行,案件金额最高达4108.04万元。

  另外,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明确的给付义务,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身负一条限制消费令,涉案总金额355.55万元人民币,立案日期为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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