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21日讯,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贷款“三查”不到位,以贷还贷、遮掩信贷资产质量。
针对上述非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对其罚款60万元。当时担任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行长杨和,对贷款“三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另外,当时担任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市支行行长赵振兵,对贷款“三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当时担任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市支行行长高源,对以贷还贷、遮掩信贷资产质量负有责任,被警告。
当时担任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市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许秋彦、业务部副经理王靖,对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检查不到位负有责任,分别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