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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股东大会运作及信披不规范 - 紫光国微被出具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31 15:53:43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紫光国微】 【河北证监局】 【信息披露】 【股东大会】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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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晚间, 紫光国微 (002049.SZ)发布公告称,因存在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规范两方面违规行为,公司近日收到了河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3号)。

   紫光国微 作为国内主要的综合性集成电路上市公司之一,以特种集成电路、智能安全芯片为两大主业,同时布局石英晶体频率器件领域,为移动通信、金融、政务、汽车、工业、 物联网 等多个行业提供芯片、系统解决方案和终端产品。

  经查, 紫光国微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公司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部分董事、监事未按要求出席股东大会,部分独立董事未作述职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贰十六条和第贰十八条的规定。二是信息披露不规范。2022年年度报告中相关主体名称披露错误;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支出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年度报告中账龄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叁条第壹款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 紫光国微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该行政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河北证监局提醒, 紫光国微 应充分吸取教训,强化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紫光国微 表示,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财报显示,2024年, 紫光国微 实现营业收入55.1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7.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11.7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3.43%。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减少10.0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收入1.1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减少61.11%。

  7月31日, 紫光国微 收于69.54元/股,下跌幅度2.85%,总市值590.8亿元人民币。(实习生齐文泽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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