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8月4日讯,最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罚单,剑指 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 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非法事实为: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收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
针对上述非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对 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6.95195万元人民币,并罚款2874.8万元。
另外,多位相关责任人也被处罚。许某斌当时担任 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8.5万元;童某当时担任网络金融部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莫某文当时担任风险管理部副主管、朱某当时担任信用卡中心顶级副主管,分别被罚款14.2万元;陈某当时担任总行营业部零售业务部主管、曹某霞当时担任市南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分别被罚款10万元;周某当时担任浦东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被罚款4.1万元;殷某当时担任海外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杨某当时担任零售业务部总经理、郑某当时担任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赵某当时担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分别被罚款7万元;袁某当时担任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兼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副总经理,被罚款4.5万元;姚某当时担任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曹某智当时担任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和数据管理与应用部总经理,分别被罚款3.5万元;薛某东当时担任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被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