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8月8日讯,最近,中国人民银行 吉林省 分行发布行政处理决定信息公示表,剑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主要非法行为是: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收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网络运营者的 网络安全 保护义务。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人民银行 吉林省 分行对其警告并罚款59.49万元。
另外,当时担任该分行消费金融中心副总经理的卢某宇,因对违反信用信息收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非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当时担任该分行营业部责任人的刘某航,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非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