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 金瑞矿业 (600714)公告,公司收到 青海省 西宁市 城西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运输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 金瑞矿业 被判向 青海省 柴达木硫化碱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硫化碱公司”)支付运费69.29万元人民币,并按同期一年期LPR计付自2025年5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判决同时明确,案件受理费13,646元由 金瑞矿业 承担5,365元,其余由原告负担;若公司未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给付义务,将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西宁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了解,上述纠纷源于运输合同。5月27日, 金瑞矿业 收到城西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原告硫化碱公司就运费拖欠提起诉讼。经过两个多月的审理,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公司表示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未决诉讼损失,案件仍处上诉期,最终结果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值得强调的是, 金瑞矿业 屡次沦为被告,2025年1月22日公司收到 青海省 西宁市 城西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因合同纠纷案件,北京中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康达工贸有限公司向城西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城西区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立案。
去年12月, 金瑞矿业 发布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根据 青海省 刚察县 人民法院的判决, 金瑞矿业 作为被告,需对 河南省 资源环境调查二院有限公司的诉讼承担连带责任。涉案金额合计112万元人民币,包含逾期支付利息,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根据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至工程建设款支付完毕之日止。
公开资料显示,在锶盐行业领域, 金瑞矿业 系专业化从事锶盐系列产品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含碳酸锶(含工业级碳酸锶、电子级碳酸锶)、金属锶、铝锶合金、硝酸锶、氢氧化锶和副产品硫磺、亚硫酸钠。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3501.3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6.54%。2025年,公司预计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3429.5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3.73%左右。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业务产品碳酸锶市场价格同比上上涨幅度度较大,致使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大幅增长。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8月14日收盘, 金瑞矿业 跌1.49%报11.93元/股,总市值34.38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