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8月20日讯,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因遮掩不良贷款、投资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尽职,被罚款合计260万元。
同时,当时担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公司一部责任人葛云凌,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当时担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行长胡江、当时担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支行行长张海,分别被警告。
另外,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丁强团队责任人、信托经理丁强,因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