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 延江股份 (300658)发布公告,公司于2019年9月9日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针对与 中国建筑 第六工程局第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的仲裁请求包含赔偿延误工期损失费2713万元、监理费损失97万元、质量整改费134万元及工程质量违约金109万元。
公告指出,2025年8月20日,公司收到厦门仲裁委员会的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在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监理费损失、优良工程质量违约金和整改费用合计1204万元人民币,并赔付律师费用100万元。另外,仲裁费用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各承担22万元。判决结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但由于被申请人中六三已经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仲裁权益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一季度, 延江股份 实现收入4.36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11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