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郝彦)8月25日,宁波证监局发布公告指出,上海证券宁波北仑新大路证券营业部存在未有效履行适当性管理职责,对个别投资人的个人信息核查不充分的问题。同时,存在对客户资金划转异常核查不及时、未充分履行信息报送职责的问题。宁波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沈春雨作为营业部当时担任责任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