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疆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金石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经查,金石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一名顶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任职备案的情形,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顶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2号)第贰十条第壹款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顶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2号)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金石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新疆证监局强调,金石期货有限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新疆证监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官方网站资料显示,金石期货有限公司建立于1995年3月,是经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国内早期建立的期货公司之一,注册金额为2.4亿元人民币,具有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格,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VIP会员单位,是新疆证券期货业协会的副会长单位。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