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9月8日电, 同辉信息 (430090.BJ)公告,公司因2018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造成相关年度报告及《发行股票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公司拟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戴福昊作为实际控制人及主管人员,被拟处以1150万元罚款,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当时担任副总经理崔振英被拟罚款700万元人民币,采取7年市场禁入;财务总监姬海燕被拟罚款300万元;董事赵庚飞、董秘李刚均被拟罚款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