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晚间,上海证交所披露纪律处罚决定书显示,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对*ST艾艾(603580)及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涂国圣、当时担任财务总监林丽丹、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苏仰中予以通报批判,相关处罚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业绩预告“迟到”
未及时揭露退市风险
此次违规的核心是*ST艾艾未按要求及时披露业绩预告,而该预告直接关联退市风险警示。
回顾来看,2025年4月29日,*ST艾艾披露《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ST艾艾2024年亏损884.61万元人民币,扣非后净收入为-398.83万元;营业收入约1.68亿元人民币,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66亿元人民币。
彼时*ST艾艾表示,业绩预亏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方面,截至2025年4月末,公司子公司安徽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有限公司厂房未按期达交付使用状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009.50万元人民币,造成公司2024年净收入及扣非后净收入减少757.13万元。
另一方面,金锋馥(滁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不及预期,预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850万元人民币,造成公司2024年净收入减少722.50万元。
*ST艾艾于4月29日披露,因2024年净收入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人民币,公司股票于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有关规定,*ST艾艾的净收入和扣除后营业收入两项指标,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应当在2024年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及时向市场揭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危险。
*ST艾艾违规
三高管未勤勉尽责
上海证交所指出,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ST艾艾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违反了上海证交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在责任人方面,涂国圣作为主要责任人、信息披露第壹责任人、经营管理具体责任人,林丽丹作为财务事项责任人,苏仰中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对*ST艾艾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对此,*ST艾艾及相关责任人曾提出三项申辩理由,即公司在2025年1月末根据彼时各项指标判断,财务指标未达业绩预告披露标准;4月评估变动系客观原因影响,无主观故意隐匿重大信息;已积极补救且系初犯未获取利益。
上海证交所纪律处罚委员会审核后认为,*ST艾艾及相关责任人未审慎预计业绩情况,并披露业绩预告,违规事实明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判断,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同时,*ST艾艾预亏公告与年报同日披露,未起到提前揭示风险的作用,初犯、未获取利益等理由,均不足以减轻其违规责任。
上海证交所表示,考量到*ST艾艾预测业绩时依据的编制基础存在一定合理性,后续评估变动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积极汇报并配合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对相关情况酌情予以考虑。
上海证交所决定,对*ST艾艾及涂国圣、林丽丹、苏仰中予以通报批判,相关处罚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公司及董监高排查合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在收到决定书1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签字的整改报告,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