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上海消保委”)发文称,市场上一款标称“北京 同仁堂 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宣称磷脂含量43%,实测结果却为0,已于昨日(15日)约谈了该产品的经销商与生产商。
作为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北京 同仁堂 (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简称“ 同仁堂 四川健康药业”)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根据 同仁堂 四川健康药业要求制作,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 同仁堂 四川健康药业,由其对外销售。该公司承认,在生产进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声称的 "南极磷虾油"。
而经销商 同仁堂 四川健康药业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产品的涉嫌做假行为蒙在鼓里,与己无关。
对此,21财经·南财快讯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 同仁堂 四川健康药业,公司接线职员称若提供信息确认产品为前述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将尽量进行处理。公司主营中药饮片,其实不清楚还有哪些磷虾油产品在售。
上海消保委认为,经过大量调查,涉事企业存在涉嫌故意做假行为,既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违反市场经营诚信原则。其一,涉事企业明知产品中未添加“南极磷虾油”,却宣称磷脂含量43%,产品与宣传严重不符;其二,涉事产品在包装与营销宣传上存在刻意混淆误导行为。
对此,上海消保委提出三点意见,敦促 同仁堂 四川健康药业:一是立即自查,如实向广大消费者说明情况;二是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表现,向消费者做出诚恳道歉;三是与生产商一起尽快召回问题产品,为消费者办理退换货并依法赔偿。同时,上海消保委已及时函告四川有关监管职能部门关注此事。
天眼查股权穿透显示, 同仁堂 四川健康药业即为“百年老字号”企业中国北京 同仁堂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孙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建立于2000年,中国北京 同仁堂 集团成员,位于 四川省 成都市 ,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12月15日当天,北京 同仁堂 也发布声明,称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
北京 同仁堂 声明称:“最近,有媒体透露一款标注‘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同仁堂 四川健康药业经销’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相关成分涉嫌虚假标注。针对上述情况,我公司立即责令 同仁堂 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