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显示,不久前,公司收到 广东省 梅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14刑初23号刑事判决书。被告单位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金3700万元(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因本案被行政处理已缴纳的罚款可折抵罚金)。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高达七年六个月。
广东省 梅州市 人民检察院指控紫晶存储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2017年始,为达到让紫晶存储上市及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被告人郑穆、罗铁威共同组织、指使被告人李燕霞、焦仕志、黄美珊、林海忠、谭君笙、魏强等人通过采取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物流单据、项目验收报告的形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及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利润的行径进行财务作假。紫晶存储上市后,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为对外显现公司良好业绩,被告人郑穆、罗铁威继续组织、指使被告人焦仕志、丁杰、林海忠、谭君笙、李燕霞、黄美珊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隐匿对外担保事项等行径进行财务作假,造成紫晶存储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严重损害股东及投资人利益。
根据公告,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公司目前暂无解决进展及后续的处理计划,公司将据相关事情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