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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涉1.8亿元诉讼秘而不宣,泉阳泉收上交所警示函+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18 18:12:4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泉阳泉】 【吉林证监局】 【姜长龙】 【王尽晖】 【警示函】 【上交所】 【秘而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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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8日, 泉阳泉 (600189)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和上海证交所出具的警示函。

  根据《警示函》,公司在截至2024年1月8日的12个月内,因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迟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才提交公告披露前述累计诉讼事项,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交所对吉林 泉阳泉 股份有限公司及当时担任老总姜长龙、当时担任总经理王尽晖、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金明予以监管警示。这时,吉林证监局决定对 泉阳泉 、姜长龙、王尽晖、金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泉阳泉 是以 长白山 天然饮用矿泉水的生产、销售,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养护及环保家居为一体的综合型上市公司。 长白山 天然矿泉水,是吉林新“三宝”之一。北纬36°—46°被誉为世界“黄金水源带”, 长白山 就在这条“黄金水源带”上。

  2025年前三季度, 泉阳泉 实现收入10.22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24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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