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漳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理信息公示表显示,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因“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非法行为,合计被处以罚款200万元人民币,三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公开资料显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2006年12月7日,前身为漳州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