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惠誉博华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及其当时担任总裁陈某明因违反有关规定而受四处罚。惠誉博华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因未根据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和未根据规定披露信息,被警告并罚款91万元。同时,陈某明因对惠誉博华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的上述犯罪行为负有责任,也受到警告并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