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惠伦晶体 自12月11日开市起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12月9日晚间, 惠伦晶体 发布公告称,公司自12月11日开市起复牌并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为ST惠伦。
惠伦晶体 自12月1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12月9日收盘, 惠伦晶体 股票价格报11.33元/股,总市值为31.82亿元人民币。
2021年、2022年年报涉嫌虚假记载
公告显示,12月9日, 惠伦晶体 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认定 惠伦晶体 及相关当事人涉嫌存在两项信息披露非法的事实。
一是 惠伦晶体 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二是 惠伦晶体 虚增成本费用、虚增收入,2021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构成关联方对 惠伦晶体 资金占用的事项,2020年累计发生额为2833万元人民币,期末余额为2663万元人民币,资金占用发生额占 惠伦晶体 2020年年报披露净资产的5.12%。截至2025年3月,关联方已归还上述占用的钱财及利息。
广东证监局指出, 惠伦晶体 的上述事项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但 惠伦晶体 在2020年年报中未予以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2021年、2022年, 惠伦晶体 存在虚构采购业务、虚构销售业务,和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等情形,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6233.36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15.79%;
惠伦晶体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2022年虚减利润140.89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0.91%。
依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 惠伦晶体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赵积清等5名当事人给予警告,合计处以840万元罚款。
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根据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和《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惠伦晶体 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报财务指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收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壹款规定的情形,将被深交所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惠伦晶体 公告称,公司本次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将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及时向深交所申请股票交易撤消其它风险警示,包含公司已就行政处理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自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