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晚, 惠伦晶体 公告称,公司及实控人赵积清等多名当事人收到来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经查明, 惠伦晶体 、赵积清涉嫌信息披露非法的事实涉及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虚增成本费用、虚增收入等,致使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等行为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 惠伦晶体 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赵积清等5名当事人给予警告,合计处以840万元罚款。
惠伦晶体 股票自12月10日开市起停牌1天,12月11日复牌后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其股票简称更改为ST惠伦,日涨下跌幅度限制不变,仍为20%。
石英晶体作为各种优质的选频、稳频和时基标准,是电子学、通信工程、计算机、航空航天及消费类电子产品中必不可少的元器件,被誉为电子整机的“心脏”。
惠伦晶体 是一家专业从事石英晶体元器件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压电石英晶体频率元器件行业超20年,是国家 专精特新 “小巨人”、 广东省 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主要产品为SMD谐振器、TSX热敏晶体、TCXO振荡器和OSC振荡器。
今年4月, 惠伦晶体 公告,公司及实控人赵积清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赵积清立案。
2020年, 惠伦晶体 以采购设备及材料、预付工程建设款等名义向 东莞市 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 某拆迁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支出款项,并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赵积清我等关联方银行账户,用于归还新疆惠伦股权质押款及赵积清个人借款。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方对公司的钱财占用,2020年累计发生额为2833万元人民币,期末余额为2663万元。 惠伦晶体 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予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告知书显示,2021年至2022年期间,为遮掩上述资金占用行为, 惠伦晶体 向供货商支付款项后,在公司账面虚构了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上述资产以结转原材料成本和摊销费用的形式,虚增公司2021年成本费用863.91万元人民币,虚减2021年利润总额863.91万元;虚增2022年成本费用2395.47万元人民币,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2395.47万元。
广东证监局直言,赵积清作为 惠伦晶体 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资金占用行为,造成 惠伦晶体 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告知书显示,2021年、2022年, 惠伦晶体 存在虚构采购业务、虚构销售业务,和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等情形,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6233.36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15.79%; 惠伦晶体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2022年虚减利润140.89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0.91%。
因此, 惠伦晶体 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上述非法行为,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 惠伦晶体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赵积清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韩巧云,当时担任董事、财务总监邓又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总经理韩继玲、当时担任总经理姜健伟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60万元罚款。
由于 惠伦晶体 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据了解,公司股票自12月10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将于12月11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当天,公司股票简称将由“ 惠伦晶体 ”更改为“ST惠伦”。
在业绩方面,今年前三季度, 惠伦晶体 营业收入4.2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滑4.67%;归母净收入为-7611.94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盈利170.42万元。
惠伦晶体 表示,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