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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新华人寿长春中心支公司因擅自变更营业场所被罚4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12 12:29:5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在2025年12月12日发布的公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未经批准私自变更营业场所而受到行政处理。

  具体处罚内容包含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罚款4万元人民币,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国嘉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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