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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尔科技集团被出具警示函,涉信息披露不及时等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30 18:54:36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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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鲸新闻12月30日讯,最近,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OngHoldingCorp、KENNETHONG、胡丹琳。

  决定书显示,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是2024年6月,公司为控股股东Ong Holding Corp代缴分红引发的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137.88万元。2024年9月,Ong Holding Corp向公司归还了上述款项。二是2024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ALL AB落伍 SOCKS CO.,LLC向实际控制人KENNETH ONG控制的Asia Property, LLC(以下简称亚洲资产)借出40万美元,用于代KENNETH ONG支付土地购买款。2024年9月,亚洲资产向公司归还了上述款项。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025年12月补充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

  二、未及时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虽已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但未按规定予以披露,直至2025年12月补充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控股股东Ong Holding Corp、公司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KENNETH ONG、当时担任财务责任人兼董事会秘书胡丹琳未根据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以上问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Ong Holding Corp、KENNETH ONG、胡丹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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