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 12月31日公告,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就 金通灵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对 金通灵 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 金通灵 赔偿投资者损失7.75亿元人民币,并支付律师费25万元。驳回50835名投资者对 金通灵 的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1.57万元人民币,由 金通灵 负担。
本次判决是针对 金通灵 作出的先行判决,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原告要求除 金通灵 以外的其它25名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公司尚未收到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案涉及公司的判决,因此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