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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珠城科技被出具警示函,涉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4 19:57:0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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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鲸新闻1月4日讯,最近,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江 珠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张建春、戚程博。

  决定书显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8月26日,浙江 珠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 新亚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达到2,604.91万元人民币,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1%,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8月26日, 珠城科技 董事会才审议通过并披露2025年度公司与 新亚电子 的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老总兼总经理张建春、董事会秘书戚程博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 珠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张建春、戚程博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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