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月8日讯因自愿披露的企业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脑机星链”)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相关公告信息不准确、不完整, 亚辉龙 (688575.SH)及公司董秘王鸣阳被上海证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上海证交所在其昨日晚间发布的《关于对深圳 亚辉龙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中指出,当前“脑机接口”为市场热点概念,为投资者高度关注,公司披露涉及热点相关信息尤其应当审慎,确保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对投资者发生误导。
亚辉龙 在其自愿披露的企业与脑机星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中称,双方将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及股权投资等方面合作,脑机星链为“以 人工智能 为核心驱动力,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的企业,已开发脑电收集分析仪等产品。
经上海证交所督促,公司于当天夜晚又发布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称脑机星链“目前在研产品的技术路线为非侵入式技术路径,尚无侵入式技术布局”,且脑电收集分析仪等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有的产品尚处于早期研发阶段或临床前阶段”。
上海证交所指出, 亚辉龙 相关公告对合作方脑机星链技术路径是否包含侵入式的表述前后不一样,也未就合作协同性、可行性和后续合作不确定性等投资者关注的关键事项进行充分提示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在昨日晚间发布的回应上海证交所问询函的公告中表示,脑机星链建立于2025年9月,注册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且“拟合作的相关产品尚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果获批,预计公司最早发生收益的时间不早于2026年11月,且产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还决定于市场环境等情况,公司相关市场销售渠道资源转化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合作对公司业务无重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显示,脑机星链的注册地址为“深圳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40号 亚辉龙 1#楼309”,与上市公司办公地址完全一致。另外, 亚辉龙 还通过其参股公司深圳焕生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脑机星链4%的股权。
关于研发合作,公司披露,“相关项目预估研发投入3000万元左右,公司具体投入金额尚需根据研发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自身需求和未来与脑机星链的协商最终确定。相关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存在不确定性,双方也尚未明确合作的具体安排。”同时强调,“公司与脑机星链拟合作研发的相关领域均为非侵入式技术路径,目前尚处于在早期阶段。”
对于可能的股权投资,公司表示,短时间内不排除有股权投资、合资等合作安排,但预计投资金额较小,对公司不会有重大影响。公司根据脑机星链的具体融资计划及估值综合考虑对脑机星链的投资规模将不高于人民币1500万元。
同时,公司表示,拟投资脑机星链金额“占公司货币资金的比率较低,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告显示,受行业政策波动,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6042.0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2.36%。
上海证交所要求, 亚辉龙 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顶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