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通过虚假贸易虚增收入和利润 - 聚石化学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聚石化学】通过虚假贸易虚增收入和利润 - 聚石化学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9 18:18:56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聚石化学】 【有限公司】 【贸易业务

K图 688669_0

   聚石化学 (688669)1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6年1月9日, 聚石化学 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经查明, 聚石化学 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

  一是 聚石化学 原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臻科技”)实际控制 佛山市 亨诺德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 富倍奇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 汉科达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 君利道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并与上述公司开展无实际货物存在的虚假贸易业务。

  二是 聚石化学 介入到第叁方公司已开展的聚丙烯等贸易链条中,对应的采购和销售金额基本一致,货物仅以自行制作的货权转让单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三是 聚石化学 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向福建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某石化有限公司销售异辛烷货物,但货物未实际出库,公司后期加钱购回。

  通过上述方式, 聚石化学 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58亿元、虚减利润合计166.29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2%、8.51%、6.81%。

  广东证监局指出, 聚石化学 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的有关规定。陈钢作为 聚石化学 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全面负责 聚石化学 的经营管理工作,知悉 聚石化学 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情况,未对涉案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刘鹏辉作为 聚石化学 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组织 聚石化学 有关人员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伍洋作为 聚石化学 当时担任董事、财务总监,负责公司整体财务工作,知悉公司为获取融资而开展无货物实际出入库贸易业务的情景,未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陈钢、刘鹏辉、伍洋未勤勉尽责,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系 聚石化学 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冠臻科技当时担任总经理徐建军虽未担任 聚石化学 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其组织冠臻科技与上述 佛山市 亨诺德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该行为与 聚石化学 信息披露犯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 聚石化学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40万元;对陈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80万元;对刘鹏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万元;对伍洋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万元;对徐建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万元。

   聚石化学 表示,本次涉及信息披露非法行为未触及《上海证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它风险警示,也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024年年初,公司对贸易业务实质情况予以回溯,并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时,已将《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中“涉嫌信息披露非法的事实”第壹项和第贰项涉及的虚假和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收入、成本予以调减,进行了初步整改。公司同时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真挚的歉意。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