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宁物流 深圳子公司起诉 珠海冠宇 ,请求判令其赔偿因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6452.64万元及利息。
1月12日, 新宁物流 (300013)公告,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新宁”)于近日收到 广东省 深圳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文件,深圳新宁作为原告起诉 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珠海冠宇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获受理。
回顾案件详情,2015年12月,深圳新宁仓库发生火灾,因火灾事故引发的一系列案件判决均认定在消防部门认定的火灾点处存放的是被告的 锂电池 ,该等电池自燃造成火灾发生,被告应当对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30%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司及深圳新宁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 分公司代位求偿案件的二审判决结果,判定公司承担赔偿款及诉讼费用合计2.15亿元人民币,深圳新宁就 珠海冠宇 应承担30%(6452.66万元)赔偿责任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显示,请求判令 珠海冠宇 向深圳新宁赔偿因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6452.64万元及其利息(利息暂计至2025年10月15日为196.7万元)。请求判令 珠海冠宇 承担该案的案件受理费。
新宁物流 称,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 新宁物流 最近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1253.11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4%。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1167.96万元人民币,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93.20%;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85.15万元人民币,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6.80%。
资料显示, 新宁物流 主要业务以电子元器件保税仓储为基础,为3C电子行业企业端客户提供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方案。主要包含仓储管理及配送、货运代理、进出口通关报检、智慧供应链、智慧物联及北斗定位等综合物流服务。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8%;归母净收入亏损506.03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3180.66万元;扣非净收入亏损2759.3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3940.28万元。
根据公司往期年报, 新宁物流 已连续亏损7年。
再来看被告方—— 珠海冠宇 (688772),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货商之一。同时,公司也在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 储能 类电池领域的布局。
其实, 珠海冠宇 近来已深陷专利诉讼。
珠海冠宇 2025年 9月发布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 福建省 顶级人民法院关于与宁德 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ATL)专利纠纷的一审判决,被判赔偿ATL990.29万元人民币,负担案件受理费5.26万元人民币,并停止制造、销售涉诉专利相关型号的电芯。
珠海冠宇 表示,鉴于该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执行,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积极采取上诉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此次判决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据公告披露,2022年, 珠海冠宇 收到 福建省 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宁德 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 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合称或单独称为“ATL”)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ATL称公司产品涉嫌侵犯其 ZL201811108529.X 号专利。2023年,ATL变更诉讼请求,该案件移送至 福建省 顶级人民法院审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 珠海冠宇 与ATL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经有14个ATL的专利被国家 知识产权 局宣告或法院判决无效,已经有12个案件被ATL主动撤诉,已经有4个案件被法院驳回ATL的起诉。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