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14日讯,最近,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发布了行政处理信息,剑指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主要非法行为是:违反账户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顾客进行交易;违反信用信息收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规定;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针对以上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对其警告并处以74.5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该联社副主任的李某华和普惠金融部收单责任人邹某贤,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