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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被出具警示函,涉信息披露不及时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5 19:38:0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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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鲸新闻1月15日讯,最近,山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 瑞茂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万永兴、胡磊、刘建辉、张菊芳。

  决定书指出,截至2025年11月22日, 瑞茂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计金额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可是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12月5日才披露债务逾期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老总万永兴、总经理胡磊、财务总监刘建辉、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张菊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责。

  对此,山东证监局决定对 瑞茂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胡磊、刘建辉、张菊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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