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16日讯,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虚增贷款业务规模。针对上述非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对其罚款25万元;对当时担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行长于士皓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