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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物产中大 - 和解后被执行人未履约,2.35亿元纠纷执行立案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0 16:05:1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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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0日, 物产中大 (600704)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中邮崎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鸿钺商贸有限公司、金大健、胡晓琦的买卖合同纠纷,现已进入执行立案阶段。

  该纠纷此前已于2025年9月22日由 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25年12月4日各方达成和解后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因各被执行人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约定的义务,浙江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2026年1月16日收到 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法院决定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2.35亿元(含利息、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

  公告明确,本次执行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2025年前三季度, 物产中大 实现收入4329.79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30.5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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