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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健米业被责令改正,涉贸易业务造假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4 16:51:0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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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鲸新闻2月4日讯,最近,湖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 金健米业 股份有限公司、全臻、陈伟、吴飞、马先明。

  决定书显示,2020年至2022年, 金健米业 股份有限公司原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与 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14笔贸易业务全部为空转循环贸易,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收入不应确认。2020年,金健营口公司与 黑龙江省 讷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鹏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4笔贸易业务实际为代客户竞拍国家临储粮或储蓄粮业务,相关风险均由客户承担,不应采取总额法确认收入。以上两个事项共造成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22,761.39万元、26,556.59万元、9,295.60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98%、3.96%、1.45%;虚增营业成本分别为22,750.95万元、26,525.56万元、9,288.44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当年营业成本的3.99%、3.95%、1.43%;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0.43万元、31.04万元、7.16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0.31%、-1.19%、-0.16%。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当时担任老总全臻、当时担任总裁、代老总陈伟、当时担任副总裁(分管贸易业务)吴飞、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马先明对上述非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湖南证监局决定对 金健米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当时担任老总全臻、当时担任总裁、代老总陈伟、当时担任副总裁(分管贸易业务)吴飞、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马先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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