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理信息。因个人经营性贷款准入不审慎等,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60万元人民币,相关责任人方静被警告。记者了解到,全称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前身为原南浔区信用联社,先后于2004年8月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20十年12月改制为浙江第壹家农村商业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金13.06亿元人民币,发起设立14家湖商村镇银行,辖区覆盖安徽、浙江两省十市十四个县域,存贷总金额达397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