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2月13日讯,最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根据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北京 福石控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石控股 )2021年11月披露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与 福石控股 签订《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承诺 福石控股 2022年至2024年三年扣除非我们时常性损益后的净收入合计很多于36,000万元人民币,未达到部分由公司在2024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2025年4月 福石控股 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其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扣除非我们时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19,920.39万元人民币,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截至本决定出具日,公司未根据约定履行完结业绩补偿承诺,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规定的违反承诺的情形。
对此,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