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2月27日讯(记者黄修眉)上海证交所官方网站今日(2月27日)发布了对信宇人的两则纪律处罚决定。信宇人亦于2月26日晚间发布相关公告。
具体来看,上海证交所发布对信宇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暨当时担任老总杨志明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罚的决定(下称:“《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中提到,信宇人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经公司自查,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上市公司募投项目供货商1、供货商2、供货商3及其关联方与信宇人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控制的账户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根据《处罚决定》披露,该部分被占用资金最终流向于实际控制人指定账户,金额总计3710.70万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往来构成募集资金占用的情形。
2026年1月1日,信宇人披露《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已还清占用资金本息合计3948.68万元。
《处罚决定》提到,上述相关主体和责任人均违反多条相关规则规定。
上海证交所因此做出纪律处罚决定:对信宇人实际控制人暨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杨志明予以公开谴责,对信宇人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陈虎,当时担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余德山予以通报批判。
对上述纪律处罚,上海证交所将通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广东省 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从上述资金被占用时间来看,信宇人于2023年8月登陆科创板,其上市仅4个月后,该公司就开始出现募集资金被占用的情形。
而上海证交所早在2025年上半年,就对信宇人2024年报相关内容发出问询函,关注公司上市首个完整会计年度即亏损的原因和合理性等事项;信宇人2025年前三季度财报发布后,上海证交所又再次发出问询函,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质效和募集资金使用规范性等情况。
根据上海证交所官方网站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从其最新业绩表现来看,信宇人于今日(2月27日)晚间发布业绩快报显示,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6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7.92%;实现归母净收入-4.72亿元人民币,相较于去年同期的-6326.4万元人民币,亏损水平同比扩大近650%。
由此计算,该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725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3.148亿元人民币。
信宇人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智能制造装备领域,主要从事以干燥设备和涂布设备为核心的高端装备研发、生产与销售。
至于业绩下降的原因,信宇人表示,公司2025年度产品及客户结构均有所变化,头部客户产品的验收周期拉长造成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且受锂电行业产能过剩影响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低迷,造成今年度公司的综合毛利和毛利率有所下滑。
同时,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减值测试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存货降价准备,新增存货降价计提造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因客户回款困难,应收账款账龄变长造成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截直到今天日(2月27日)收盘,信宇人报收于23.53元/股,总市值23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