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2月28日最新披露,对 广州市 原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原象私募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是公司为其它企业进行项目推荐和提供咨询服务,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71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贰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
二是公司未及时更新从业人员信息,违反了《私募办法》第贰十五条第壹款的规定。
根据《私募办法》第叁十三条及《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壹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广州市 原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在广东广州番禺成立,公司以产业数智化升级为核心投资逻辑,重点关注 人工智能 、 物联网 、5G、 机器人 、VR/AR等创新技术应用变革驱动下的产业数智化中长期投资机会,聚焦新供应链、新消费、新技术三个方向风险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