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晚间, 达华智能 (002512.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当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及财务报告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自3月2日开市起停牌1天,3月3日复牌后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将更改为“ST达华”,日涨下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
公告显示,福建证监局经查明, 达华智能 存在三项涉嫌违法事实,违规行为贯穿2021至2023年。
其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2021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与昆山之奇美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昆山恒瑄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金额7.95亿元的设备买卖合同,该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7%,2023年8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解除合约,但公司始终未披露该合同及履行情况。
其二,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将上述重大合同相关信息并入年报披露,违反信息披露完整性要求。
其三,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两种方式累计虚增利润8576.22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4.32%——其中,在未转移两家子公司控制权的情景下提前确认处置收益,虚增利润6111.63万元人民币,福米产业园相关项目会计处理不妥,虚增利润2464.58万元。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福建证监局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对 达华智能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陈融圣、当时担任董秘张高利、当时担任财务总监王景雨等5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合计罚款1180万元人民币,其中陈融圣单人罚款达350万元人民币,为所有责任人中最高。
达华智能 在公告中明确,本次处罚事先告知书不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仅触发其它风险警示标准,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同时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真挚歉意,并表示将强化内控管理、完善治理体系。
公开资料显示, 达华智能 建立于1993年,20十年在深交所上市,核心战略聚焦“一网一屏”,即卫星通信与海洋 物联网 、智能显示主板业务,其中智能显示主板年出货量约1500万片,是全球主要供货商之一,同时布局卫星互联网、 物联网 终端等领域,致力于成为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
但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承压,财务情况不容乐观。据财报数据,2023年、2024年扣非净收入连续亏损,2025年业绩预告显示,全年归母净收入预计亏损1.9亿元至2.9亿元人民币,扣非净收入亏损2.2亿元至3.2亿元;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合计24.34亿元人民币,负债合计20.09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高达80.83%,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明显低于安全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其实不是 达华智能 第壹次触碰监管红线。2024年12月,公司因未披露重大合同、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被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当时担任高管被监管谈话并记入诚信档案;2025年1月,公司披露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公告,追溯调整12份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承认过往财务处理不妥;2025年7月28日,公司因涉嫌信披非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本次预处罚正是该调查的阶段性结论。
截至2月27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报6.03元/股,总市值约67.08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