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记者昝秀丽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3月6日消息,为落实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监管制度,便于中长期资金入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发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自2026年4月7日起施行。规定回应市场关切,进一步明确了大股东、董监高短线交易有关监管安排。规定共12条,主要内容包含:明确适用主体和券种范围。规定买入卖出时均具备大股东、董监高身份和买入时不具备但卖出时具备的,需遵守短线交易制度;规定“其它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含存托凭据等,细化明确监管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