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 易华录 (300212)发布公告,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肖益被 北京市 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支付合同款214万元及诉讼费,法院决定对公司及肖益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禁止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务必的消费行为。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为5712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4%;作为原告的涉案金额为1855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
目前,限制高消费措施尚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并积极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处理相关事宜。
2025年前三季度, 易华录 实现收入4.15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5.35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