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603398)3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因公司定期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犯法行为,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多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550万元。
此前,*ST沐邦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犯法行为,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5年9月29日,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立案。
《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 沐邦高科 子公司内蒙古豪安通过虚构硅料、孙公司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锐机电)通过虚构单晶炉销售业务的形式,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15,501,182.75元、198,230,088.50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356,356,430.66元、123,236,733.84元,虚增利润总额159,144,752.09元、74,993,354.66元。内蒙古豪安、捷锐机电上述行为造成 沐邦高科 2023年、2024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515,501,182.75元、198,230,088.50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1.17%、45.49%;虚增营业成本356,356,430.66元、123,236,733.84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26.09%、21.81%;虚增利润总额159,144,752.09元、74,993,354.6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36.60%、46.50%。 沐邦高科 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度 沐邦高科 与实控人廖志远及其它关联方张忠安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为120,388.22万元人民币,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98%,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廖志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6,764.52万元人民币,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廖志远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0,719.32万元人民币,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8%。其它关联方张忠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03,623.70万元人民币,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0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张忠安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4,473.79万元人民币,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9%。截至2025年11月末,廖志远、张忠安占用公司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沐邦高科 未按规定在相关临时报告中予以披露,也未在 沐邦高科 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造成 沐邦高科 《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江西证监局认为: 沐邦高科 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沐邦高科 未及时披露实控人廖志远及其它关联方张忠安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也未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造成 沐邦高科 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廖志远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公司实施并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犯法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犯法行为。
就 沐邦高科 上述犯法行为,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江西 沐邦高科 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 沐邦高科 实际控制人,当时担任 沐邦高科 老总廖志远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内蒙古豪安老总张忠安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 沐邦高科 财务总监汤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内蒙古豪安总经理张忠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内蒙古豪安财务总监黄美亮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鉴于当事人廖志远、张忠安的犯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廖志远、张忠安分别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2日被上海证交所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ST沐邦同日发布关于股票交易的危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4日直到今天,累计上涨幅度21.18%,其中两个交易日涨停。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价格短时间内上涨过快,脱离基本面,存在下跌风险。
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显示,“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根据我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 沐邦高科 业绩预告中2025年扣除与主要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人民币,和 沐邦高科 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公司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收益总额、净收入或扣除非我们时常性损益后的净收入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被上海证交所实施退市的重大风险。
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显示,“ 沐邦高科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经初步审核,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尚未消除,如后续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已消除,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非无保存意见。”
如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交所终止上市。
3月20日,*ST沐邦还发布公告称,廖志远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老总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廖志远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廖志鹏代行老总及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廖志鹏代为履行老总及总经理职责,直至公司董事会选举发生新任老总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