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上市公司3月20日披露涉信息披露非法案件情况,彰显监管职能部门严厉惩戒信息披露非法行为、坚决保护市场秩序的决心。
3月20日,ST明诚(明诚文体)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经查明,明诚文体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造成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仲裁信息和关联交易。湖北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760万元罚款,并给予其它当事人相应处罚。
*ST奥维3月20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3月20日,*ST沐邦( 沐邦高科 )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廖志远(公司实际控制人,当时担任 沐邦高科 老总)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公司定期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廖志远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并给予其它当事人相应处罚。
R长康1( 长江健康 )于3月20日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对公司大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并给予其它当事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