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24日, 康恩贝 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根据3月11日披露的企业临2026-019号《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司第贰大股东 康恩贝 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 康恩贝 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季强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比率为6.4325%,其中 康恩贝 集团所持股份占比6.0383%、胡季强先生所持股份占比0.3942%。直到今天,公司未收到 康恩贝 集团进一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顶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和上海证交所对减持规则的解释,若 康恩贝 集团及胡季强先生合计持股降低至5%以下, 康恩贝 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减持,仍需遵守减持规则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即:需要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减持完成后需及时披露减持结果公告。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高于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能高于总股本的2%,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