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3月13日晚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显示,近日下发了行政处理决定书,对王政操作证券市场非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明,当事人王政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2年8月17日至11月4日,当事人控制使用7个证券账户,通过拉抬、虚假申报、封涨停等行径影响相关股票交易价格,违法所得合计约为1287.64万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壹款第壹项、第四项和第八项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二条所述操作行为。
王政在陈述和申辩中提出:一是没有控制相关账户,相应违法所得应予扣除。二是交易行为是正常的投资交易,没有操作市场的主观意图。三是本案量罚过重。综上,请求减轻或免予处罚。
经复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一是在案证据相互印证,完全可以证明涉案账户由当事人控制使用。二是当事人的表现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且对此类行为作出处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实践。当事人通过拉抬股票价格等方式制造市场活跃假象,吸引其它投资者交易,然后反向交易获取利益,具有操作故意。三是综合考虑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市场危害等情况,本案量罚适当。综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辩意见不予采用。
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没收王政违法所得1287.64万元人民币,并处以2575.29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没超3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