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浙商银行(601916/02016)发布公告,浙商银行深圳分行收到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取消对深圳森森海实业有限公司、汪帮、深圳高题天德科技有限公司、黎建棠等被告的起诉。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与深圳森森海实业有限公司已就本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解决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