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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因粮油贸易收入确认方法不当,维维股份被责令改正,时任董事长等被出具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4-4 15:43:0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维维股份】 【董事长】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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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资本局4月4日消息, 维维股份 (600300.SH)4月3日晚间公告称,收到江苏证监局与上海证交所两份监管文件,均因2022年至2024年部分粮油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不妥,致连续三年定期报告营业收入与成本披露不准确。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 维维股份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当时担任公司老总任冬、总经理赵惠卿、财务总监赵昌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海证交所对 维维股份 及上述三名高管予以监管警示。

  公告内容显示, 维维股份 2022年至2024年内对于部分粮油贸易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净额法的要领不恰当,造成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连续3年发布的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披露不准确。

  具体来看,其中金额最大的一笔发生在2023年第叁季度,更正前的营业收入为33.23亿元人民币,营业成本为26.97亿元人民币,应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4.48亿元人民币,更正后的营业收入为28.75亿元人民币,营业成本为22.49亿元人民币。 屏幕截图

截图自公告

  4月4日,有财务相关人士告诉红星资本局,在总额法下企业以全额确认收入,净额法下企业仅按净差价确认收入,造成最终企业确认收入金额与实质不符。

   维维股份 称,本次对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及经营活动资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发生影响。

   维维股份 第叁季度报告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8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1.2%;归母净收入2.41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93%;经营活动引发的钱财流量净额为6.6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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