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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 公布招标投标领域2起违法典型案例,涉环境监测造假与商业贿赂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4-9 13:36:3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市场监管局】 【当事人】 【福建省

  蓝鲸新闻4月9日讯, 福建省 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4月9日公布招标投标领域首批2起违法典型案例。

  其中,厦门某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在中标国有控股公司项目后,出具112份不实CMA检测报告,存在人员签名代签、检测方法不符强制性国标等许多问题; 漳州市 某食品有限公司则为谋取学生饮用奶供应资格,向国家机关职员行贿,非法获取利益4.78万元。

  一、 厦门市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厦门某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测报告案

  2025年12月, 厦门市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厦门某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测报告行为,依法作出通报批判,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万元人民币,罚款人民币2.4万元的行政处理。

  2025年7月,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舆情线索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出具的7份室内空气及噪声检测报告存在检测人员签名代签、采样人员和检测人员与实际不符等情形,出具的112份加盖CMA资质认定标志印章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使用的分析方法与检验结果引用的GB 50325-2020(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指定的分析方法不符。上述检测报告中部分系当事人中标厦门某国有独资控股公司招标项目后,为履行合同开展空气检测业务而出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出具不实检验报告的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理,同时依法通报 厦门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 漳州市 龙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漳州市 某食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2025年6月19日, 漳州市 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 漳州市 某食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的犯罪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78万元、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理。

  2025年4月25日,龙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并调取相关证据。经核查,2022年6月15日至2024年5月23日期间,当事人为取适当地小学的学生饮用奶供应业务,对国家机关职员进行行贿,以谋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违法所得合计4.78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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