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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函】上海宏灿信息被出具警示函,涉信披违规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4-13 19:08:2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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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鲸新闻4月13日讯,不久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李宏、周莉静。

  决定书显示,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老总、总经理胡李宏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财务责任人周莉静被取保候审事项。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胡李宏作为宏灿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老总、总经理,周莉静作为宏灿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财务责任人,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宏灿股份、胡李宏、周莉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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